河南省计生条例已于2016年5月27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修订,产假已明确规定为98+3个月,洛阳市政府也于12月15日大张旗鼓的在社会各界、政府官网、报纸媒体进行了该条例贯彻执行宣传,汝阳县各学校为啥规定产假是三个月,婚假是七天,为啥不执行文件内容,并且三个月之外每月要交的钱比以往还多,为什么其他单位可以享受新政策的待遇,而学校的老师享受不了呢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6-12-29 09: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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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教育局于2016年8月30日已将《汝阳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下发到全县教育系统。如有疑问可直接到所在县教育局咨询。
洛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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