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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业主使用之前,是不是必须通过质监局验收和消防验收?是不是只有这两项验收之后,商品房才具备交付资格?
验收 交付 商品房 消防 业主 城乡 开发商 资格 住房 具备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2-13 10:27:58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消防验收问题,网友可咨询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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