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改房,买时土地证为大证划拨土地,所以只有界定卡和房产证,交易时界定卡被收回,我现在只有房产证,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我去房管局咨询房管局告诉我要国土局出具土地合法证明就可以进行过户,后又经咨询得知划拨土地不能分割,因不能分割所以现在也导致我的房子不能正常交易,请问,我几年前买的时候上一任房东卖给我的时候一切都合理合法,为何现在就成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房子了?这个问题不止出现在我一家身上,现在这个规定导致很多这样的情况出现,几个月了,作为政府部门你们迟迟不给解决办法,事不到自己身上可想谁也不能体会其中滋味,所有的积蓄买了房子到头来政府不认可不能交易,政府出难题給我们,现在我只想问一句你们还給不给老百姓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11-22 11:22:55
网友你好,因你购买的是房改房,原土地性质为划拨,如果交易需要办理土地分割。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分割之后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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