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宅基地以外私建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该怎么处理,归哪个部门管理?养子口村杨某某、陈某某在通往后山的路上私建房屋怎么没人管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6-11-21 09:09:22
网民你好:
你反映的“养子口村杨某某,陈某某在通往后山的路上私建房屋怎么没人管,是否属违法建筑”一帖,我乡在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安排栾川乡国土资源所调查落实,经实地调查走访,调查处理情况如下。养子口村三组杨某某,在宅基地外建厕所及仓库两间,经调查该房屋属宅基地以外违法建筑,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手续,栾川乡国土所已对该户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并要求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养子口村三组陈某某,由于弟兄两人共住一宅,村内道路扩宽,拆除了老宅基地一间,经村、组协调,鉴于该户已达到分户条件,2005年允许另立门户建房到此处,未经审批土地使用手续,但考虑到该户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由村、组出具了证明材料。所以认定该户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
栾川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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