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到安徽路办事。车停在了广州路与安徽路交叉口的收费停车位上,管理员张嘴就收五块钱。我说不是三块么?管理员说停车办通知了节假日一律五块。嫌贵就别听这里!我当时急着办事没有跟她理论。要发票时她还说了句能报销吗?能报销了多给你点!我说不需要。我交多少钱给我多少发票就行!请问停车费什么时候涨价了?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1-02 17:55:44
网友您好:
停车收费标准核定及超标准收费行为的查处,归发改委物价部门。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擅自提高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