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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泉舜三期锦泉苑商铺门口乱收停车费

    车位卖不出去,物业就把小区商铺门口的公共用地圈起来收停车费,这是一帮土匪吗?圈个地就开始收钱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门口属于公共用地物业凭什么自作主张收费?他们是想钱想疯了吗?还有人管没人管了

    游客 2016-10-28 评论1 浏览1745 编号 20161028152001248 [停车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0-30 08:54:15

网友您好:
      城市道路两侧及建筑物门前广场都属于公共资源,即使是一些商家的自家用地,也应服从政府统一管理,私圈乱占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139号文件,城市空间私圈乱占违规行为的查处归市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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