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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下午拿着交警队开的事故车提车单去洛龙区大杨树万通停车场取我的电动车。万通工作人员说要缴100元拖车费才能提走,万通说是交警队定的,联系交警队他们说不属于交警队管。缴费后万通任何具有法律的票据都不敢开。请问万通的做法合理吗?万通的收费标准又是什么。万通又拿不出来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万通是否违反法规。这种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这种不良作风在危害社会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严厉打击这种危害社会的不正之风,还我们一个和谐文明的环境。。。
收费 停车场 危害 做法 车提车 洛龙区 标准 物价局 拖车 缴费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0-26 21:04:48
网友您好: 非机动车现未纳入我办管理范围,价格问题建议转至发改委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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