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关派出所无法无天,私放抢劫蓄意伤人犯
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10时 地点:新安县紫苑小学门口 被抢劫车辆:豫C700K3,白色五菱宏光S 被抢财物:OPPOR7Plusm手机一部价值3800元,金立商务手机一部价值1200元。
事件经过: 2016年10月15日9:30分左右上午被抢劫人驾驶豫C700K3到新安县紫苑小学接孩子,驾驶人到校内寄宿楼接孩子,陪同女友在车内等候,9:45分抢劫人伙同同伙三人在紫苑小学门口伺机抢车,有一瘦高个男子进行观察,发现车内就一名女士在看手机,车钥匙未拔,由一名身高体胖女匪打开车门后直接发动车辆要开走车辆并绑架车内女士,车内女士发现情况不对后立刻关闭车钥匙并拨打驾驶人进行求助,女匪利用身高体胖优势抢走车内女士OPPOR7Plusm手机一部,车内女士看到驾驶人手机放在车内,立刻再次拨打,又被女匪抢走,女匪发现控制不了车辆后打开车门对车内女士进行故意伤害和攻击,同伙在周边进行观察。同时,驾驶人接到车内女士求助后立刻从校内寄宿楼向门口停车处跑去,发现女匪正在伤害车内女士,对其进行大声喝止,其同伙发现后向被抢车辆靠近,女匪一看抢劫车辆不成,将车钥匙和手机交给同伙,女匪同时用不明物体攻击驾驭驶人头部,造成驾驶人头部长达60mm伤口,驾驶人和车内女士分别拨打110和120进行报警,10:45分左右110出警人员和120救护车辆先后到达,经简单咨询后将受伤者送到120车上去治疗,将被抢劫人和实施抢劫人及同伙带至新安县城关镇派出所进行处理。
2016年10月15日17:40分,抢劫犯和同伙在新安县人民医院门口闲转,被抢劫者和伤着都在医院,向派出所电话咨询,派出所说个人认为不够成抢劫,抢劫车辆是帮助移动车辆,抢劫手机是帮忙接电话,抢劫不成打人是发生纠纷,派出所的民警真牛逼啊,不用调查取证啥都知道啊!
试问新安县城关镇派出所,你有何权力私放抢劫犯?谁给你藐视法律的权力?谁给你扭曲事实的权力?如果城关派出所继续包庇抢劫犯,我们保留实名举报和上诉的权利。一周过去了,派出所没有任何结果。请广大网友转发,严惩凶手,严惩保护伞,还法律公正和尊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10-25 16:20:4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此前已作出答复,系2016年10月15日10时许,新安县公安局接杨某报警称,在新安县紫苑小学门口被人打伤。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杨某头部受伤。民警安排杨某先行到医院接受治疗,并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因孩子的探视权问题,10月15日上午在新安县紫苑小学门口,杨某的前妻李某同杨某、杨某的现任女友姜某之间发生争执,期间杨某的头部受伤。
目前,城关派出所已对相关当事人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走访了相关人员,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