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都投诉了“御博城37号楼1单元电梯,2部电梯轮流坏,电梯多次有下坠,整天也没人修,打个物业电话也无济于事,随便贴个纸说换零件,一糊弄就是半个月。连续3个月了,两部电梯就没有同时工作过,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到底谁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到底是物业承担还是相关部门承担,如果现在都无人重视,是不是等出事故了,纪委调查组撸你们官帽,逮你们进去才好吗?一部电梯都整不明白吗?老百姓不知道你们到底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负责,只想问有没有肯为老百姓安全着想。”
当时质监局的回复是“ 经现场调查,御博城小区37号楼有一部电梯停止运行,故障原因为电梯运行继电器损坏,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物业公司刘经理称由于该品牌(施耐德)继电器需外地采购,9月28日才能到货,该物业公司承诺配件到货后立即更换维修,早日恢复电梯运行。我西工分局执法人员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尽快将电梯维修完毕,恢复运行,并加强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
”
请问质监局等相关部门,一部电梯都监管不好吗?老百姓反映个问题怎么如此难处理,难道是不合理诉求吗?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10-21 15:18:32
尊敬的网民:
您好!经我西工区质监分局调查,御博城小区37号楼东梯在检验周期内,下次检验日期2017年6月,现该部电梯停止运行,电梯故障为电梯频繁死机,经调查了解在维修期间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对电梯主板维修两次,更换过三个接触器,但电梯故障原因一直没有彻底解决,我局执法人员责成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彻底查找电梯故障原因,尽快将电梯故障排除,恢复运行。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承诺三日内将电梯维修完毕恢复运行。我西工分局将继续监督检查电梯后续维修和管理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公布。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