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病人,东方医院收了各种费用后,还要让“洛阳市涧西区彦君停车服务部”在医院门口收费,过夜小车10元一次,因为生病每天都要在医院住院,本人认为这种收费非常不合理。有媒体报道为依据,烦请贵部门理解我们病患的不易,为我们主持公道。
医院向住院病人收取停车费被告上法庭 法院判其如数返还
淮河晨刊 2015-07-24 阅读:3709
到医院看病停车,被收取停车费,市民多认为很正常,即使觉得不应该交,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交钱了事。而最近,蚌埠市一市民就对医院该不该收病人停车费较起了真,还将医院告上法庭。最后,还胜诉了。
案例
停车得交费 患者告医院
今年2月底,蚌埠市市民王先生驾车到合肥一家医院看病住院,并将车子放在医院停车场,十多天后出院,被保安拦住,要求交纳182元停车费。王先生认为自己作为住院病人,不该交停车费。被拒绝后,王先生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并胜诉。近日,判决生效,王先生拿回182元。
合肥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肥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王先生停车在医院内,应该属于免收停车费的情形,医院索要停车费,没有合同依据,也与规定相违背。最终法院判决这家医院向王先生返还182元停车费。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6-10-19 09:37:13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区已交涧西区物价办,涧西区物价办反馈:东方医院停车场属于彦君停车服务部管理,其已经在物价办备过案,属于正规停车场,过夜车收10元属于正常收费标准,不超规定标准。感谢您对物价部门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