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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九都路41院北楼(商品房)至今没土地证

    同一个家属院,南楼房改房双证齐全!北楼(商品房)至今没土地证!奔波于土地局:‘政府文件过期了,需上报!’找中房洛建(开房商)已改制。这片地是市体育局与开发商共同开发的,土地产权不归他们了!

    游客 2016-10-15 评论0 浏览1367 编号 20161015213407709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10-17 10:08:06

网友你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时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证,对于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因此,购房者应督促原售房单位尽快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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