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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伊滨区将全部入住安置房,离异女士怎么办?

    2011年2月离异因种种原因至今未再婚,本来娘家的房子挺大房间挺多够住的。可是将来一旦搬进安置房那么小的空间像我们这些离异女士就只能外出租房子。听说户口在本村的女士可以安置40平方,那么安置房有没有单独40平方的房子可以安置?(听搬进小区里面的人说没有40平方那么小的房子)如果没有,那么最小的面积是多大?能否购买40平方以外的面积?若能购买又按什么价钱购买?若不能购买,又对离异女有什么政策?不然像农村的一个女人一直靠打工一辈子是怎么也买不起一套房子的。难道就只能一辈子在外租房流浪吗?真诚的希望有关部门能详细回复,谢谢。

    lyd_14737L9VA13 2016-10-10 评论0 浏览7414 编号 20161010101114430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6-10-10 17:09:27

(一)2015年1月1日前户籍在城市规划区内35个社区的在册农业人口属于安置对象。
(二)安置小区里建设有40㎡户型的安置房。
(三)离异女士没有单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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