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月份中油一建小借改造暖气之名对外公司人员收取高达一万三的改造费,首先我们买房子的时候都是双气,所以较之其它小区多出了好几万,刚买房子就遇上暖气改造,先不说家里到时候打孔走名管多难看,改造费不知道以什么标注定的,每平方140多,国家规定不收费,为啥对我们外单位多收钱而本单位的居民不收费,对我们外单位的而且还收这么多,不交改造费就不给我们供暖,真是霸王条款,以后谁还敢在中油家属院买房。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问个清楚明白。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6-09-20 16:53:13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到,正在了解中。
据了解,该居民反映的是我市正在进行的驻洛央企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该工作是国务院国资委主导的,驻地央企为主体而进行的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的分离移交,通过相应的改造工程达到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然后移交给市供水、供电、供暖部门直接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改造费用由国务院国资委、央企集团总部、驻地央企三家共同承担,解释权在驻洛央企,希望居民多与企业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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