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3月购买天城一品11号楼,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截止目前天城一品开发商已经连续四次违约延迟交房,交房通知书确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之后又以电话通知延期至2016年9月8日,并口头承诺违约金赔付至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8日到房屋现场,发现:
1.五方验收证书无竣工日期
2.电梯无检验合格证明
3.水不通
4.外墙没施工完毕
5.花园门没安
6.厕所地坪无做闭水试验
7.厕所地坪应该比室内低2厘米
8.部分窗未使用双层中空玻璃
9.可视对讲系统无安装
远远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标准,截止今日,开发商一直都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解释,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并且所服务的置业顾问一直咬定我们的违约金只赔付到2016年9月8日,服务态度不能用恶劣来评论,天城一品开发商对业主的态度太可恨,请问这么多业主的保障何在?请部门领导关注人民的呼声,还我们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9-27 10:20:58
网友您好,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尚未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我委质监站已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善工程。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