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16-08-25 09:19:40
亲爱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的关心和关注!
接到您的举报后,洛阳市消防支队立即责成瀍河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该起举报属实。经现场抽查2号楼B5号楼,发现2号楼部分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堆放杂物;有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现象;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部分楼层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不亮;部分楼层室内消火栓未安装栓口;B5号楼屋顶室内消火栓无水。针对此种情况,瀍河大队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物业公司在十日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至于楼顶天台安装电磁门及视频监控等,现行规范无整改依据,不作强制性要求。
如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和投诉。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洛阳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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