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请准确回答下,汇景城交的50%的房款,房子拖了三年,这三年内,这钱用到哪里了,有监管部门,专款专用,钱花到哪儿了。如果你们说都花在汇景城了,那么麻烦给我们解释下,为什么期间停工了。请给我们详细回答。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8-19 18:12:02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后。在正式价格核定前,经市政府同意可按照暂定价格收取购房户50%的房款,所交房款以用于前期工程建设。根据《洛阳市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开发企业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商业银行开户行设立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由双方签订统一格式的《监管协议》,监管银行按照《监管协议》履行经适房预售资金的监督。开发企业使用监管资金,应编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当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制定,同时需工程监理机构及监管银行对用款计划的真实性出具证明,资金监管部门才能拨付。关于项目用款去向及工程施工问题,具体情况可咨询资金监管银行和工程监理机构。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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