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图书馆,发现放在图书馆的书无故不见,咨询管理人员,他说书被收走了,扔了找不到了。图书馆显眼的地方并没有贴警示说会收书,而且用书来占位的人很多,为什么扔书只扔部分人的书。只是扔书就算了,耗费我大量心血记的笔记本也被扔了。为什么不提前警示,毫无预兆说扔就扔呢!!!就算扔了,我自己找回来行不行?可是管理人员拒不告知扔到哪里了,我的书就这样再也找不回来了吗?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 2016-08-12 17:59:03
读者朋友你好!
市图书馆自习室是为到馆读者提供自学的公共场所,平时人很多,座位数量有限,以往有少数读者用书或其他物品占座,因此读者之间时常发生冲突甚至打架。为解决读者占座问题,市图书馆制定实施了自修阅览室管理规定并明确告知读者:严禁以各种方式占座,阅览室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个人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因占座或私存物品发生丢失由本人负责。我馆自习室每天开放13个小时,全年365天天开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宣传相关规定,努力为到馆读者创造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同时也再次提醒广大读者遵守图书馆规定,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不要发生占座或私存物品的行为,避免造成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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