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物业费问题
小区物业费为1.05元/平方•月,但是自小区2014年5月交房至今,物业未向业主提供任何相关资质证明。
2.电梯问题
小区为两梯(电梯)三户房屋结构,但是目前为止每单元都只有一部电梯在运行,并且电梯无法由住户层到达地下车库。刚开始物业说是由于入住率不够,所以只开一个电梯,后来入住率增加,物业又说由于开发商没在电梯内安装监控设备,相关部门责令电梯停止运行。
3.地下车库问题
地下车库的租赁费用为200元/月(含50元管理费),处于国家规定的上线。但是车库设备简陋,监控设备存在大面积盲区,车库门禁系统经常故障,造成业主出入不便。并且从15年已经开始对需要的业主出租收费,但至今为止车库还在进行施工,业主不止一次的在车库行驶时轮胎被扎。
4.纯净水问题
小区交房时是双水(一路生活水,一路纯净水)入户,纯净水200元/吨。近期多次发现家里纯净水内存在红色杂质,但是物业派相关人员上门检查,皆以未发现结束服务。
5.小区中央空调问题
小区以地源热泵系统为业主提供制冷制热服务,夏季为4元/平方•月,冬季为4.5元/平方•月。由于小区规定不允许业主个人安装空调,所以对业主实施强制收费措施,不用中央空调的业主每年也需要缴纳空调费用的25%。去年全年我家全额缴纳空调费用,空调制冷和制热都可以达到正常效果。但是今年夏季,预先交完空调使用费后,发现制冷效果明显不如去年。其中客厅,餐厅,主卧,书房的制冷效果较低,达不到物业所说的24℃±2℃,次卧最差,基本无制冷效果。通知物业前来检查维修,物业仅对客厅风机进行放水处理,其余风机皆未处理,客厅风机处理后制冷效果有所提升。次卧空调问题物业说是等空调厂家过来处理。等了一个星期后厂家过来检查,认定风机没有问题,说是由于我装修时,风口位置不合理,造成出风不畅,制冷效果下降。但是首先我去年在没改变任何外因的情况下,制冷和制热效果都比较理想;其次我其余几个风机出口也是相同的设计,甚至有过而无不及,但是却没出现次卧这种几乎没有制冷效果的现象出现;最后,物业在业主装修完成后是有验收的,只有验收合格才会退还装修押金,当时物业对此完全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并且当我说出物业装修检验问题时,物业经理直接对我说让我去告物业公司去吧。
现在各种问题完全无人问津,物业也只知道收钱,不解决问题,并且工作态度完全不像是从事服务行业的态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为业主解决实质问题。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6-08-09 15:35: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洛新产业集聚区反馈如下:香堤雅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依据新安县物价办公室文件新价函(2015)05号收取的,洛阳荣坤物业公司(香堤雅居)具有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三级物业管理资质,资质证书编号:41030011103。由于小区入住率不高,2016年对单元内的电梯只投入1部使用,也是参照行业规则进行的调整,以保证电梯设施长远有效的使用,业主在车库停车后可以直接从车库乘坐电梯到所需楼层。为给广大业主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目前开发公司正在更换监控设备,安装高清摄像头,包括电梯轿厢内统一安装,预计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届时电梯可以直接乘坐至负1楼车库;地下车库收费是依据新安县物价局[2009]43号文件收取的,专用车位一个月40元管理费,与业主签有协议,有收费收据证明,租用车位是一个月200元含管理费(车库本是开发商只卖不租的,后经物业公司协调才同意按月出租给有需要的业主),物业公司每日对车位清扫,每周拖擦,物业公司没有接到业主投诉车辆在车库被扎的现象,目前,开发单位正在更换原有监控设备,安装高清摄像,计划于2016年9月30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小区配备有直饮净水入户,经过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检验合格,检测报告编号:20150574-1。纯净水收费是市场调节价,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有物业服务协议,协议是每升0.2元,该小区对于每户业主安装有水表、有阀门,采取自愿用水原则,水质问题咨询电话(0379)63501931;中央空调收费是参照市政供暖标准,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并报备至新安县物价局通过认可,实际收费低于市政标准,也低于《物业报务合同》内签订的价格,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有协议,协议中冬季取暖是5元/㎡/月,实际收取4.5元/㎡/月;夏季制冷费4.5元/㎡/月,实际收取4元/㎡/月,且高层是按照82%面积收取,小高层是按照86%面积收取。2014年冬季试运行至今已有2个采暖季,2个供冷季,效果理想,温度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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