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安仁医院“仁”何在?让百姓怎么“安”?
我叫王本伟,平乐镇新庄村二组农民,反映我母亲裴淑芹在安仁医院做腿部取钢板手术造成至今昏迷不醒的医疗事故。
2016年7月12日之前,我母亲一直在郑州打工,因2012年小腿部骨折上有钢板,2016年7月12日从郑州回来,14日到安仁医院办住院手续,做小腿部取钢板手术,当天医院只给抽了血,并无输液等任何治疗,晚上让母亲回家休息。
7月15 上午七点四十到医院,无麻醉医生告知情况,就让我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签字,(一共签了三个名字),也没告知其他事项,九点多插导尿管,开始输液,十点病人自己走进手术室,十一点半手术结束后抬进病房。十二点多问医生为何还不清醒,答复说让等会,下午两点多又问,答复说到下午四五点就醒了,结果没醒,下午六点又问,医生说打电话问麻醉医生,问后的结果没有告知我。随后陈巧锐和连向辉到病房查看后说让她睡吧,不要一直叫她,夜里十一点半以后还不醒再叫她。中间又有几次连向辉和陈巧锐到病房有查体,但仍叫不醒,一直持续到凌晨三点,陈巧锐告知我在手术中病人曾醒了一次,情绪激动,说“不要压我腿等”,就又打一针镇静药,麻醉师说麻药打多了不要紧,麻药过去就醒了,怕出现问题现在需要到公疗医院做CT排除脑梗,凌晨三点到县公疗医院,检查后陈巧锐说让我们就留在公疗医院,有什么情况电话联系。
7月16 日收入县公疗医院内二科,做CT,韩大夫怀疑大面积脑梗,上午八点做核磁共振,显示大面积脑梗,随后转入重症监护室至今,昏迷不醒。
如今我母亲昏迷在重症监护室已经十几天了,每天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老板不交费用,不照面,良心何在?
作为患者家属,我们质疑:
一、按照孟津安仁医院注册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等科室。没有设置骨科的医院,具备做骨科手术的条件吗?监管部门的责任呢?
二、难道一个好好的人,做一个腿部小手术,结果危机生命,医院不管不问,请问医德何在?良心何在?卫生局也没有来医院调查病情,尽到职责了吗?
三、病人家属应有的知情权谁剥夺去了?做手术前,麻醉师没有和家属谈话,告诉麻醉事项?告诉麻醉剂量,手术医生连向辉没有职业医师资格证,未在安仁医院注册,不具备处方权,怎么能做手术?做手术没有给病人做全面检查,符合手术规定吗?
四、延误治疗时间,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医院,手术后麻醉昏迷不醒长达17个小时才提出转院治疗,在这17个小时内医院是何治疗措施?最起码的医疗常识,麻醉会17个小时不醒吗?致使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这个责任医院不应该负吗?
五、事后私自篡改手术同意书,增加条款,掩盖不法事实。从15日到19日,我们每天都去要病例,安仁医院迟迟不提供任何有关病人手术的资料,18日下午卫生局领导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联系好后,我们到安仁医院,陈巧锐却说没有接到通知,病例不能给,要请示大老板后才能给,不知道哪些应该给,哪些不应该给。19日早上在卫生局领导的强制要求下,安仁医院才让看到一份手术同意书,奇怪的是在原件上私自增加了第十条,我是当事人,在15日签字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一条,增加这一条的内容根本就不知情,更没有见到过杨延文,根本不知道杨延文是谁?杨延文没有在安仁医院注册,非本院医生,他的医嘱有效吗?杨延文,化文宗等人在病例中多种字体,明显非一人的笔体,病例书写规范能允许这事发生吗?手术前也没有见到麻醉师,不知道麻醉师是谁?为什么要加呢?只有一点,那就是逃避责任,逃避没有告知家属,逃避医生不作为的责任,掩饰连向辉不具备执业资格,非法行医的责任,请问医疗执法部门允许这样做吗?这样的医疗文书符合规定吗?伪造化验结果,我母亲14日早上才去医院,化验单显示是13日的化验单,我母亲还没有去医院呢,怎么化验?
作为患者家属,我们多次到孟津县卫生局反映,可十几天过去了,卫生局成立调查组了吗?我们不知道,怎样调查的,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书面答复。安仁医院做腿部手术造成病人植物人的重大医疗事故,就这样不管不问了吗?我本来认为主管部门会立即查处,但是,出了这么严重的问题,主管部门好像与己无关,主管部门监管形同虚设,俨然成了超然世外的“铁面判官”,好想问一问卫生局的领导,如果有一天你的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也是这样对待的吗?为什么袒护这样的医院,难道是安仁医院老板的女儿在卫生局上班的原因吗?这么多例行年检、资质审批、层层把关,为何能让这些问题医院轻易地蒙混过关?有没有“只收费不管理”的问题?让我们无法不怀疑:是不是监管环节出了问题?有无长期放任、惰政懒政,甚至利益输送呢?
心寒的病人家属强烈呼唤正义、公平,还原事实真相。恳请上级信访、纪委部门一是责成卫生局履行职责,派出调查组,限时给我们一个认定结论,一个处理结果。二是如果卫生局处理不了,请给我们一个解释,属于哪个部门的责任?应该移交哪个部门处理?我们应该去找谁?
王本伟 电话: 18638835773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6-08-02 08:38:5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看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县计生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医政、监察、监督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目前,此纠纷正在县医调委进行调解。同时,针对安仁医院存在的问题,县卫计委已进行立案调查。
孟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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