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5月19日,从蓬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处租得蓬莱小区C17#楼前22号车位一席,然而,我的车没有安安生生停过一天,因为有一个声称车位所有人的业主位占据了车位,拒不归还,但是他却拿不出任何缴费、购买等能证明他拥有使用或产权的任何凭证,不仅如此,他还私自拆除、损毁了我个人购买的车位障碍锁,至今我都不知道我的障碍锁被他仍在哪里,连占我车位的人我都没有见过,一直都是短信和电话联系,我像对方表达我坚持权益的态度,对方竟然告诉我,我想咋办都随便!于是我拨打110报警,值班民警告诉我这个事情构不成治安案件管不了,要么找物业,要么让我起诉,竟然连对方都没有叫到跟前询问情况,我去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车位可以把钱退给我,但是车位没有了!我现在可谓束手无策了,车位我可以不用,但是他私自拆除、损毁我个人所有的车位障碍锁,是什么行为,难道这样的行为不违法,难道我们的公职部门真的无权管辖!如果是这样,我莫非也可以随便找个车位声称拥有车位,拆除别人的车位锁吗?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帮助我,过问一下,也政治一下如此这般的不良风气!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6-08-01 08:57:08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区已交涧西区郑州路办事处,涧西区郑州路办事处反馈:办事处通知蓬莱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对双方进行协调解决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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