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金融工作局
2016-09-27 08:33:30
尊敬的用户:
您好!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其背景如何,都不得从事。同时,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巨大,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请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未发现洛阳金财担保公司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持相关材料向我办反映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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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3713
2017-07-27 11:39:15
说我国银行是个人开的那位,请教下哪家银行是个人家开的?银行私有化,不代表就是说某个人有钱就能开银行了是指非国有资本投资入股,大股东还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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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3713
2017-07-27 11:35:41
说谁非法集资要么提供证据,要么提供线索,别一有人说非法集资,个别人就把满腹牢骚往政府头上撒。政府什么时候同意过担保公司集资了?你自己去看看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除了银行,从来没有一家营业执照上有允许吸收公众存款的一项。自己贪小便宜,出了事说政府保护涉事企业,说有背景。有什么背景?多大背景?这么有背景还用做违法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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