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道南路口岸大厦对面有两个家属院,院内没有合适的停车位,为了不影响交通秩序都停于双向慢车道一侧,住户的私家车日益增多,停在双向慢车道就会被贴罚单,这样很不合理,两车宽的慢车道应当在靠近隔离绿化带一侧设立停车位,方便周围住户的停车问题,希望政府机关交警部门市政部门予以关注解决。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7-21 22:08:33
网友您好: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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