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商务局幼儿园于2015年8月在其园内南侧原为两层的楼顶加盖了一层砖混结构的楼房。经我们向老城区城乡规划局咨询,该园的改扩建工程依法应进行报批,而该建筑未报批,属私搭乱建。我们向西北隅办事处举报,办事处负责城建工作的黄主任却说:“你们举报时,人家的楼房已经盖好了,若他正在盖时你们来举报,我们可以阻止他施工。”天方奇谈,古今怪论。举报违法,还要抓好时间节点,这位主任把“创新”发挥到极致。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督查”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执法巡查、督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构,确立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三级分工合理、责权明晰、运行有序的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的职能,量化职责,分区包片,责任到人,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根据上述规定,巡查、督查私搭乱建本是办事处职责,自己不作为,群众举报后还埋怨群众举报晚了。难道这就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市商务局幼儿园的违法建筑咋就这么牛?从2015年8月完工到现在已10个月依旧岿然不动!
原楼房是80年代末建造的,墙体是按照两层设计的,现加盖的三层又是作为幼儿教学、活动场所使用,存在极大的隐患,关系幼儿的生命安全,出了问题责任重大,咋就是没人管?
王铁中 13526965962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6-06-30 11:55: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办事处现场查看及走访了解,该园南侧教学楼三层原本就有建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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