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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0日起,恒绿公司在南昌路滨河印象小区私设自卡拦路收费,每车10元,没有票据。该公司雇佣5~6个社会青年,以暴力方式强行向过往车辆收费。请政府部门组织查处并予以取谛。
经了解,恒绿公司在无土地证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伪造停车场手续,强占属于全体业主的土地和停车位,向业主收费!
停车办是协调机构,无执法权,政府哪个部门在管呢?
业主 私设 收费 停车场 停车 查处 政府部门 社会青年 执法权 取谛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6-21 13:36:23
网友您好: 城市道路两侧及建筑物门前广场都属于公共资源,即使是一些商家的自家用地,也应服从政府统一管理,私圈乱占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139号文件,城市空间私圈乱占违规行为的查处归市城管部门。我办将积极协调城管部门前去查处,纠正其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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