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辽宁路和黄河路交叉口的太平洋人寿涧西公司对新加入的业务人员收取200元报名费和500元押金,《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太平洋公司做为一家大型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希望人社局、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能管一下。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6-15 16:56:01
你好: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洛人社监察【2013】3号规定,你所投诉的事项依法应由涧西区人社局管辖,请向涧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6481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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