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已明确指出:规划红线以内的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用地是不允许占用的,更不能设置收费停车场。
请问【洛龙区物业办】,
1:这个规定是否存在?
2:富阳花园的物业已经提交相关手续,这个物业指的是: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6-07 15:31:28
网友您好!
该停车场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改委物价部门颁发其收费许可证,在我办进行了登记备案,具有合法手续,属合法停车场,但必须符合“五统一”并严格按照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