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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责成老城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

    马志超、男、28岁、住老城区岳村。 2016年2月将老城区岳村的251平方米自建房(国有土地)由外祖母名过户给马志超,在市行政大厅房管局服务厅处办理了房产证,到老城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更名时,老城区土地局称“老城区政府不让办理(在此地开发)“为由,拒绝为我们办理《土地证》。 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责成老城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为我们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

    游客 2016-05-31 评论1 浏览2355 编号 20160531134410917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6-06-01 09:36:5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后,现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旧城开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老城区岳村立项批复》(洛旧改立字〔2011〕8号),岳村于2011年11月被批准为老城区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属洛阳市老城区重点工程,规划范围:岳村东至铁路局家属院,西至烧沟、史家沟、南至春都路,北至上清宫森林公园。根据2012年《洛阳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用地纳入全市用地计划。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之外,城中村现有土地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城中村改造,不再审批与城中村改造无关的项目”之规定,规划范围内土地登记申请不再受理。希望您多理解、体谅。
       具体情况您也可向我局老城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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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局答复岳村是老城局村中村重点改建,项目那现在建私房也是项目之中吗?有人搞腐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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