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资委三供一业领导小组:
今向你们反映在洛阳机车工厂的暖气改造中,违背洛阳市人民政府《驻洛阳市中央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4〕87号)中, 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的原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的问题。在机车工厂暖气改造中,盲目扩大改造范围,将本不应属于改造范围之内的一些小区,比如万隆,安居纳入改造范围,将这些小区的并没有几年,质量还很好,完全能正常使用的供暖设施拆除,改变原有布管结构,导致房屋结构严重破坏,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了潜在的社会群体性事件。 请对反应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予以公布。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6-05-30 15:16:04
国资委收到该贴后,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与洛阳机车厂联系了解情况,关于该网民反映的中车洛阳机车厂供暖改造过程中将“正常使用的供暖设施拆除,改变原有布管结构,导致房屋结构严重破坏”的问题,根据洛政〔2014〕87号文件中相关规定,“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和群体性事件”。我们已将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告知中车洛阳机车厂,并督促其做好职工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做好供暖改造过程中职工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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