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叫王X,现年38岁,情况是这样的,我孩子在今年2月份初与孙某某同志认识后,他想叫我孩子帮忙,找一份临时工干,到3月11号晚在,在洛阳市老城区古城天街步行街,见到我孩子主动塞给我孩子一千元钱,在12号晚,我孩子在古城天街逛街时20:30分左右被二名不明身份的小伙子拳打脚踢,挨了打,我们怀疑对方搞的阴谋设的圈套。
原因是我孩子接收了对方一千元钱。
揭发市老城区丁家街治安五中队队长的五个问题:
1. 3月12号我孩子被打后,第二天我们 要求治安五中队出具做伤情鉴定申请书时,曾要求多次受到百般刁难,直到3月25号老城分局局长介入才开出伤情鉴定书。
2. 4月8号我孩子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是轻伤二级,我们要求立案,索要刑事立案决定书,在一个多月时间内,我和我孩子到治安五中队跑了50趟之多无果。
3. 在4月29号晚上五中队中队长指示办案民警以欺骗的手段把我孩子骗到治安五中队,办案民警说必须本人到场签字,才发给你们刑事立案决定书。晚上我孩子来到治安五中队后,办案民警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续,私自把我孩子关押起来,从晚上20:10一直到凌晨1点半钟,非法拘禁我孩子(受害人)长达五个多小时,最后放人时继续索要刑事立案决定书,仍不给无果。
4. 当天晚上我在求助110帮忙,五中队领导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回复我们在做笔录,我孩子是受害人,在3月16号已做过笔录,逼着从新做笔录,五中队中队长的目地想篡改笔录,企图替二名罪犯反案,做笔录第二次是违法的。
5. 4月8号伤情鉴定出来后,结果是轻伤二级,到目前案子已经一个多月啦,受到严重干扰,停止不前,五中队不立案,不抓人,二名罪犯仍逍遥法外。
我们看法,对方求我孩子帮忙,给一千元钱很正常,也不犯法。经济纠纷是有法院定罪的,我孩子没有触犯刑法,第151,152条不犯法。
治安五中队中队长相信对方一面之词,对方打了人还倒勾一耙讹人。五中队领导替对方冲当保护伞,企图替二名罪犯反案。治安五中队中队长因为经济问题,小题大作,纠缠不休,混淆是非。
治安五中队是处理打架刑事案的,已经越权办案。
老城区丁家街治安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身为 国家干部,胆大妄为,执法犯法,滥用职权,不作为,胡作为,越权办案,已违反公安部十条禁令规定。
请求:1.市公安局领导对老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宏利违法乱纪问题展开调查,落实查处。
2.强烈要求:尽快免去老城治安大队五中队队长李宏利的一切职务。
3.督促老城分局尽快把二名罪犯捉拿归案,绳之以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5-13 10:41: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案件目前正处于调查侦办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若您对办案单位或民警的工作有异议或意见,请到老城分局来访接待室或上级控审部门反映。老城分局接待室电话:63134625。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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