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前些天对编号为20160406114822380的问题进行答复,说是24号棚有营业执照,但是是森龙的大营业执照。我想问一下,经营人使用的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不是营业人本人也合法么?还有是不是整个森龙里边的所有大棚都是用的一个营业执照?那这样的话,租一个大场所,挂一个营业执照,里边再分包给其它人经营,其它人不需要再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了?不管是什么经营活动都可以么?如果存在欺诈消费都的情况,是森龙负责么?跟里边的小分户就没有关系了?属于正常经营么?这本身应该就是问题吧,工商行政部门就这样监管市场么?这么大的一个漏洞消费者都看出来了。希望工商行政部门严查森龙农业里边的24号棚的无照经营事件,并且存在欺诈消费者现象。店主叫莹莹,是一个高高胖胖的女人。请工商部门严查,不要糊弄消费者,响应习大大号召,还消费者一个干净安全的消费环境,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04-22 16:58:46
接到百姓呼声申诉,得知您认为我们对“24号棚”的处理结果存在疑点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老城分局认真调查处理。老城分局邙山工商所执法人员两次拨打您所留下的电话,欲了解事情的详情,但接听方答复说:打错电话了,不知道这件事,不是举报人,不知此事。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到森龙生态园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询问。我们了解到:森龙农业生态园内的24号大棚由任莹莹租赁。任莹莹称:因其喜欢多肉植物,就租赁该棚种植,主要为朋友圈的爱好者提供交流场所,如果哪个朋友十分喜欢,就会带走几盆。她不对外销售。虽然任莹莹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我们建议其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有顾客购买,可以合法销售,目前执照已经办理。经调查,没有发现任莹莹有欺诈行为。
如果您对我们的处理仍有异议,请电话或当面与老城分局邙山工商所联系。邙山工商所地址:老城区状元红路富阳佳苑 电话:622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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