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体育局 2016-04-21 17:23:52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洛阳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接到亚商舞蹈学校问题反映后,我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现回复如下:
201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减一放”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我局将审批权下放县区。
您反映的亚商体育舞蹈健身学校(老城区)于2014年在老城区教育局初审、老城区民政局批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亚商舞蹈培训学校(洛龙区)于2015年在洛龙区教育局初审、洛龙区民政局批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对其无任何授权。具体情况可与属地、审批机关联系,我局也将该情况向属地管理机关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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