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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问题

    国务院已经明确5.1后全国推开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洛阳能不能如期落实,会不会较5月1日有延后,另外二手房满两年免营业税的政策,在不在增值税上延续。

    涧西区地税局网上留的电话根本打不通,是不是怕麻烦不作为?

    河洛之音 2016-04-14 评论0 浏览7660 编号 20160414112449581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6-04-14 15:04:27

网友:你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税率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原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营改增都平移过来了,优惠政策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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