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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住的小区是位于西工区光华路24号,原属于单位家属院,因单位破产,目前小区物业有社区管理,2016年3月10日,社区工作人员,在院内张贴通知,表示从下个季度开始征收每季度100元的,车辆占位费,现在想问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否有权像业主征收车辆占位费?谢谢!
占位 社区 小区 车辆 是否 光华路 征收 单位 符合规定 家属院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3-14 10:47:05
此诉求不在我办管理范畴,请向其它部门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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