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烟草广告,大张却置若罔闻,不但在各店烟酒柜设置洛烟广告,而且在店内电视滚动播出该品牌香烟介绍,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03-10 13:53:55
我局接“百姓呼声”后,立即安排高新工商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高新工商分局接市局交办后,立即与发帖人进行电话联系,但接电话人称不是发帖人,也不知道发帖此事。经高新工商局调查,帖子中所称的“各店烟酒柜设置洛烟广告,而且在店内电视滚动播出该品牌香烟介绍”,是洛阳烟厂推荐新产品在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布的广告。3月14日,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向高新工商分局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就帖子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说明,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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