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6-01-07 10:12:57
网友:你好
来函收悉。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八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另《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9号令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市人防办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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