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反 映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来自宜阳县的农民工,于 2012年 5月至 2013年 12月在吉家洼金矿139坑口工作,吉家洼金矿共拖欠我们工资 5万元整,到现在已经 1年多了,我多次索要矿领导和赵老板都不给我们支付一分钱,我也多次向县工信局反映恳求解决,有于欠我们工资的赵老板是洛宁本地人和洛宁法院 工信局领导都有一定的关系,他们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没有归还,给我们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是我们农民工有理无处说,万般无奈,才向您反映情况,马上就要过年了矿上和老板还没有给我们一分钱,我们的年可怎么过呀???我相信党相信政府恳请责成有关部门督促吉家洼金矿和赵老板将我们的血汗钱早日还给我们。希望领导能为我们农民工做主
反映人: 潘海伟
2015年 1月 6日电话:15236233298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6-01-07 14:59:14
关于“吉家洼还我们血汗钱”的回复:
我局于2015年1月6日接到关于吉家洼金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提示函,接到提示函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此事,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包工头赵青山在2012年前于吉家洼金矿139井承包劳务工程,发帖人是赵青山工人,拖欠工资五万元,有欠条,而赵青山于吉家洼金矿工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吉家洼金矿变更几任领导,都与赵青山没有结算工程款,而赵青山还在上访之中,潘海伟有欠条,已经到法院诉讼,法院已立案。我局不便于协调解决。
洛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