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12-25 17:21: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应属民事赔偿范围。建议您向辖区办事处或社区民警反映,协助您查找该通讯线的原使用单位。您也可以向通讯管理部门反映,有由他们协调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5-12-28 17:25:42
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过我们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拍照留存),联华超市门口线路不属于我公司配电线路(配电线路高于该线路),经现场测量,该线路并不带电,不属于供电线路。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洛阳供电公司新闻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