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蓝郡汇景湾小区开发商不作为,糊弄业主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备案表》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

    蓝郡汇景湾小区开发商糊弄业主,延迟两年无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于2014年4月1日,强制交房并开始收物业费,坑害业主,血汗钱买的房子连个合格证都没有,业主很痛心,希望政府部门为民做主!

    游客 2015-12-17 评论10 浏览2434 编号 2015121708500753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12-24 15:08:41

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组织参建各方进行了竣工验收,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