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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备案表》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
蓝郡汇景湾小区开发商糊弄业主,延迟两年无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于2014年4月1日,强制交房并开始收物业费,坑害业主,血汗钱买的房子连个合格证都没有,业主很痛心,希望政府部门为民做主!
业主 验收 景湾 糊弄 备案 竣工 小区 合格 开发商 工程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12-24 15:08:41
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组织参建各方进行了竣工验收,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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