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华府II期的地下车库准备以卖而非租的形式对小区业主,请问该车库是人防工程么?急急急!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5-12-14 15:09:49
网友,你好,来贴已收悉,感谢你对人防事业的关心。现回复如下:
1,该地下停车库性质属于人防工程。
2,国家有关规定指出:人防工程属国防工程,无论投资建设主体是谁,产权均归国家所有,不能为个人或单位办理产权证。但依据《人防法》的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执行,即平时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战时统一由政府调配供防空掩蔽使用。结合住宅小区新建的人防地下室由开发企业进行平时的管理,可用于自营、出租等经营性活动,收益归开发企业所有。
3,人防地下室平时的经营管理,《人防法》除要求“不破坏防护功能的前提”外,无特殊规定,但这些经营行为应受到经济、消防方面法律的约束。你所反映长期租赁的合法性问题,可向工商部门进行咨询。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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