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2-08 09:50: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表达意思我们理解应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问题,无论是从办理失业证算起,还是从离职时间算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都是按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月计算的。具体计算依据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1999]39号)文件,详细情况请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反映。在市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69933589。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