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在世,如果现在世老人要把房子100%产权让5位子女其中1人继承,怎么办公证?是五位子女弃权继承归在世老人,在世老人再立遗嘱公证给其中一人?还是在世老人和其他子女都放弃给其中1人继承直接过户?哪种方式最便捷费用低?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5-11-19 11:09:47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到市公证处咨询。
房产如果是二位老人生前婚后购置的,应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房产中属于去世一方的产权部分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后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有二种方式,一种是:五个子女放弃继承权让在世的老人继承,老人继承后将全部房产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一种是:在世老人和其他四个子女放弃继承权,将房产中属于去世老人的产权部分由一个子女继承,在世的老人将其本人占有的产权部分也过户到这个子女名下(这不需要办理公证),这样全部房产就可以过户到该名子女名下。这二种方式的公证费是一样的,过户费用也基本一样,现在我省一个政策,直系亲属间过户房产按其合同约定的房款计税,因此房产过户费用基本一样,详细情况建议诉求人亲自到房管局咨询。
至于诉求人所说在世老人想公证遗嘱,如果老人决定将房产让其中一个子女继承,建议在世老人在办理去世老人的产权部分的继承公证后,直接到房管局办理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过户手续,按照上述我省现行的计税政策,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过户费用基本没有,老人生前将房产过户后,子女以后就不会再因房产继承产生纠纷了,有利于家庭和睦。而遗嘱是当事人生前的意愿,在当事人死亡后才生效,当事人死亡后受益人凭遗嘱是不能直接过户的,即使公证的遗嘱也不行,要办理遗嘱继承后房管局才能过户。而老人死亡后办理遗嘱继承,需要所有子女共同办理,因为要向所有法定继承人核实遗嘱的相关情况,如果那时有子女不配合或对遗嘱提出异议,则遗嘱继承就无法办理,当事人只能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去解决了,因此建议在世老人在办理去世老人的产权部分的继承公证后,直接到房管局办理将房产过户手续。
洛阳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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