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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某校长在今年的职评中,为某人出具虚假证明,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上报评审,且其业绩及应公示所有材料均无公示。推荐过程明显违背河南省及洛阳市对今年职评的文件要求。其拿着2013、2012年涧西区职评文件说今年也要执行。请人事局明确,这样的行为依照文件精神如何处罚。我们也将向上一级教育及人劳部门继续反映此事!
职评 公示 评审 处罚 文件 涧西 涧西区 文件精神 人事局 保障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2-01 11:2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不详,请说明具体情况,或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实地反映,如涉及职评中的违纪情况,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咨询电话:699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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