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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小高层水压一直不稳,时高时低。投诉110后,经过水务局和物业的反复协商,物业承认3期没有自己的自来水主管道,一直借用2期主管道。水务局也没弄明白是物业安装的还是开发商安装的。针对这种3不管的事情,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水务局 物业 水压 主管 安装 没弄 时高时低 水利局 借用 新城
回复部门:水利局 2015-11-09 11:48:01
你好,经落实,中电阳光三期包含碧水湾与丽水湾两个地块,居民反映水压不稳的为丽水湾(小高层),由于中电阳光三期用水为我公司注册总表管理客户,小区内部用水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因此水压低问题应向物业管理单位咨询反映。经我们进一步了解,前次所反映水压不稳是由于停电导致二次加压设备停运所致,供电恢复后供水压力已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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