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3日我市已下达了下发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有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对于没有合适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的老旧小区,要建设专门充电线路,规范充电线管铺设,设立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然而丰泽园小区迟迟未见行动,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扯电线的行为依然存在。一些电动车放置楼道中挡住了电梯门,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
2、丰泽园未新建立的小区,高层未设置备用电源,一旦停电电梯瘫痪,高层二十几层都需要爬楼梯上楼,而且经常性停电,正常人爬楼梯也就算了,对孕妇、老人、和小孩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一旦出现身体问题,谁能负责。
3、暖气初装费交了一年了,至今迟迟不通。
4、购房合同明确规定,交房后两个月办理房产证,现在交房快一年了,至今没有动静。
5、门岗形同虚设,外来人员,外来车辆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
6、电梯经常出现问题,各楼均出现在乘坐中突滑落的情况。
望有关部门迅速解决。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5-11-04 08:57:04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房管局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丰泽园小区属分期开发,因该小区未设计车库及储藏室,地下停车场未开始启用,造成业主自行车、电动车无处停放,目前该小区物业已做好宣传工作告知乱停乱放的危害,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以此制止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同时加大门卫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登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高层均配有备用电源,但目前发电机尚未经过正式验收,未交给物业接管,目前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关于小区房产证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公司必须持相关建设资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然后开发公司和购房人依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共同来县房管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把房产转移到购房人名下。(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查,丰泽园项目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因此暂不具备为业主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是依申请而发生登记行为。因此,需开发公司主动申请登记方可办理,办理房产证的快慢关键在开发公司的办理速度。如开发公司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人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暖气问题,县住建局与热力公司和开发商对接,因该小区开发商自建热力庭院管网未通过初步验收,按照《孟津县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的规定,该小区暂不具备供暖条件。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督促开发商、燃气公司、热力公司抓紧时间协商,尽快达成共识,供暖供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