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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城区名淑美容院一员工在2014.12.20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单位怕承担责任,不报工伤,我自己向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并举证单位加盖公章的停发资证明,工资银行转帐单等,单位只向工伤‘科提供一份我单无此员工证明,根据申请工伤流程笫(十六条,用人单位应收到举证通知书起20日內进行举证,用人单位未在规定內时限举证的,行证部门可根椐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做出工伤判定书),为什么行政部门有法不依,他也知是企业耍赖,在拖职工,为什么不判呢?是企业财大气粗,人脉广,还是法律不是维护老百姓?我在单位上班也不是我一人,顾客,同事,财务发的工资都是事实,为什么他说不是就不是呢?求助!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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