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交通服务工作人员及领导您们好:
我是洛阳市百万普普通通公民中的一员,今天上午9点多,人有三急,当开车(豫C15Q58)走到九都路解放路口东200米路南麻辣田鸡火锅店时,在仔细确认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将车停在饭店后门口靠边位置,当方便完事回到车内,发现不知谁给车挡风玻璃前夹了一张红色纸条,仔细拿到手中一看,原来是只是听说没有见过的违章通知单,单子上面没有开单姓名和联系电话(单子上面有这两项需填内容)。因以前只是听朋友说过,可是自己一直遵纪守法从来没有违章记录,当时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当忙完一天工作回到家中赶紧上网查询,很庆幸的是没有查到违章记录,随后通过网上求助和朋友联系,得知,说是工作人员还没有录入网络系统(工作效率需要加油啊)!随后又在网上查询了处理违章攻略(希望赶快处理做个好市民,提升我大洛阳公民的素质),但是,网上的回答众说纷纭,有的说罚款200元,扣3分,有的说只罚款200元不扣分,还有人把法律条款拿出来:法律规定处20--200元罚款,一般最低罚50,最高200元没有20这一档,最低档还需要交警队长签字,还说什么要看工作人员心情,找熟人什么乱七八糟一大堆(我反正不信,我认为我们洛阳的工作人员没那么低俗,只是队伍里面的极个别的蛀虫才会拖后腿),我想求助的是,违停像我这样的应该具体怎么处理,需按最低档交罚款还是最高档交罚款,怎么界定,多谢啦,请第一时间回复,我好及时处理违章,辛苦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10-22 15:43: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违法停车的处理,驾驶人携带违章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可在市区内各交巡大队进行处理。违法停车处罚200元,不计分。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