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13时05分左右,我从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西苑路口乘坐豫ct3858绿色伊兰特出租车前往西工区纱厂西路,途中发生了三件违规情况在此进行投诉。一是该出租车计价器没有放在大多数出租车放置计价器的地方,而是放在中控台上方,且屏幕斜对着司机,乘客看不见上面显示的金额,到了目的地,司机直接给我要十三元,也不让我看屏幕上显示的是多少钱。二是副驾驶前方应该放有公示驾驶员相关情况的牌子,这辆车用一包抽纸盒遮挡了牌子,乘客看不到相关信息。三是中途行驶到郑州路中州西路口信号灯处,有两个人等车,司机得知那两个人也是去纱厂路附近,没有经过我同意直接就让那两个人上车,而且一上车就直接要了对方十三元钱。我到了纱厂西路五女冢附近下车,司机也是要了我十三元,还不让我看计价器,他这一趟一共收了二十六元,而且中途上人也没有经过我同意。这三个奇怪的现象希望得到答复。 下面有该司机给我发票的照片。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5-10-20 10:29:21
网民你好!你所反映问题车辆为我市中兰出租车公司车辆,在接到该所求后我处第一时间将该问题通报至该车所属公司调查了解,经向该车当班驾驶员调查了解情况与你所反映事件情况出入较大,因网民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我处工作人员无法向其核实处理,请网民看到回复后及时与我处联系(电话:63947153),或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处工作人员及时调查了解并反馈。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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