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2006年我夫被洛龙区李楼乡齐村本村人董建治所害至死亡,洛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18年2月21日,民事赔偿96993.8元。现在被告人不知什么原因提前出狱,民事赔偿费至今没有结清,烦请洛龙区人民法院给予解决。谢谢
洛龙区 被告人 民事 出狱 判处 赔偿 提前 死亡 我夫 害至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