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5-10-22 15:21:28
“游客”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新安县民政局进行核查。现将该局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新安县民政局调查反馈:诉求人父亲陈某,现年63岁,石寺镇郭洼村坪下组人,患有偏瘫,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育有二女一子,一个女儿出嫁,一个女儿在外打工,儿子在外干活(粉刷工),已婚,在新安县城另有住处。根据调查情况,新安县民政局认为:低保办理应当核实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对老年人办理低保,应考虑其子女赡养能力,陈某有二女一子,均有赡养能力,故陈某不符合低保条件。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咨询新安县民政局:0379-67288963。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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