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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安泰小区二期(售房部对外宣传为——福源名郡)小区,合同签订于2014.8.31交房。距今已有1年多时间,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现在2015.10.1在仍未交房情况下,得知购买房源面积大了11平米,物业(开发商下属)通知到时候(交房之时)不不交钱不给领钥匙。说合同签订就是这样。合同签订之时开发商明确表态合同内容不可更改,带律师来也不行,强行要求众多业主签字,不签字不退房也不退钱,现在反过来大了11平米,要求交钱,说是合同就是这样,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3%。欺诈业主,反客为主。现特咨询领导和专家,起诉能否解决此问题,谢谢。跪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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